【“砺剑”行动】丨喜德警方破获2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2023-05-12 09:21 来源: 喜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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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爆无小事

民安重泰山

国家禁止任何个人

非法持有、制造、私藏枪支弹药























5月7日,喜德警方破获2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缴获疑似枪支2把,收缴射钉弹8枚,钢珠70余颗,发现疑似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的羽毛3束。


2023年5月7日17时53分许,群众举报称:在喜德县沙马拉达乡火把村1号点有村民疑似持有枪支弹药。接到举报后,喜德县公安局两河口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在沙马拉达乡火把村1号点阿的某某家中收缴1支改制射钉枪;
2023年5月7日19时31分许,群众举报称:在喜德县且拖乡博洛村有村民疑似持有枪支弹药。接到举报后,喜德县公安局两河口派出所民警在且拖乡博洛村育某某家中收缴改制射钉枪1支,收缴射钉弹8枚,钢珠70余颗,在其卧室内发现疑似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的羽毛3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私自持有枪支弹药是违法行为,如私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鼓励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已持有枪支弹药,主动自首或者上交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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